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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2日(五)|利息

「你借給你弟兄的,或是錢財或是糧食,無論甚麼可生利息的物,都不可取利。」 申23:19

July 22, 2022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神怎麼能命令我們借貸不收利呢?這與世界的經濟運作方式太不一樣了!然而,聖經確實有好幾處是如此吩咐,例如:大衛表揚不放債取利的人(詩15:5);神吩咐借錢給貧窮鄰舍時,不可向他取利(出22:25)。不過,摩西律法是允許百姓借款給外人時,可收取合理的利息。因為借錢不是慈善,而是商務交易。兩個不同的要求是要讓我們知道,神吩咐我們對主內家人有不同的義務。
「放債」的希伯來動詞nashak,意思是「咬一口」,其字母圖形為「咬那隻餵養你的手」。
希伯來世界觀認為我們所擁有的一切,都是來自於神的祝福。神的心意是要祂的百姓彼此恩待,若這人有餘,自然要借貸給有缺乏之人。nashak的圖形是說,當神把錢財賜下時,我們卻利用這項祝福去向另一人取利,那就等於是咬神的手。我們不可以這樣做!
這是舊約的要求。或許,我們應該認真對待耶穌關於「愛仇敵」的吩咐。律法允許我們不必對所有人盡這樣的義務,但耶穌給了我們一個更進一步的挑戰。